答:没有在预缴时享受,不等于失去当年度的优惠。符合条件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,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。
现行规定允许企业在7月份预缴时,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优惠;在10月份预缴时,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优惠。未在相应预缴期选择享受的,可以按规定在后续期间办理。
所以,前期资料不齐,重点应放在把真实研发费用归集清楚,不能为了赶预缴时间先填一个估算数字。预缴已经享受的,也要在年度申报时做好全年数据衔接,避免遗漏或重复计算。
可以用启服云安排资料提交与核对任务,再借助贯文智能体辅助整理清单,让研发和财务提前协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