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不能因为岗位叫“研发工程师”,就把全部工资都归入可加计扣除费用。兼做非研发工作的,需要合理分配相关费用。

企业应记录人员实际活动情况,按照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,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分配;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。

比如,同一名工程师既做新技术验证,也做客户安装调试,就应结合真实任务和工时记录区分。工时占比只是分配依据之一,费用本身也要符合规定范围,不能年底为了凑比例倒填记录。

可以先按项目整理任务、工时和工资明细,再进行研发辅助账归集。启服云的项目任务与资料管理,可用于组织相关记录,供财务核对分配依据。